菲律賓租房法律中房主和租客的權益細則
來源:亞洲購房網作者:亞洲購房網時間:201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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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法律在奢侈品領域一般都是PRO-LANDLORD,但對于其他市場而言,房地產與租客之間是中性的。隨著2002年“租賃改革法案”于2004年到期,締約方可以在市場各個角落自由協商租金。
通過高端公寓的租約,租金將在租賃合同的期限內提前支付,通常為1年。合同通常是存在價值2-3個月租金的保證金。在租賃結束后一個月,在扣除修理費和未付帳單后,押金將退還。
對于租賃市場的其余部分,業主通常需要一個月的預付租金和兩個月的存款。存款通常用于支付最后一個月的租金。大多數時候,房東都留下未付清單和維修費。
房東和租客在菲律賓有什么權利,特別是合同期限和驅逐?
在正式(奢侈品)市場上,合同可以自由協商,合同條件為準。
菲律賓豪宅
租賃合同到期后15天內,如果租戶未到期,并且事先未通知任何一方,則暗示合同續期但由法院決定。
在市場的低端,合約通常是口頭的。依法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房東可以按以下方式退出租戶:
不繳租金三個月;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拆除單位;
業主需要個人使用財產。必須給予三個月的正式通知;
需要業主進行必要的維修。被退出的租客; 然而,保留首先偏好租用同一單位。
租戶可以隨時終止租賃協議。如果房東拒絕進行必要的維修或者不能讓租戶和平充分享受租賃房屋,租客也可以扣除租金。
如果該單位被譴責拆遷,則向租戶出示15天的通知。如果業主愿意驅逐租客,他必須在法庭上提出案件。在10天內,他可以申請許可證來收回財產。盡管有上訴,反訴,延誤等事項,法院必須在30天內決定。然后法院將命令法庭警長協助業主索取他的財產。
非租金租賃的情況
持續時間到完成服務過程 42
試用期限 97
執法期限 25
驅逐租客總數 164
法院:Lex Mundi項目
菲律賓法律制度有效嗎?
(鎮)法庭調解大部分業主租客問題。如果問題在城鎮一級沒有得到解決,各方可以去法庭,忍受一個漫長而昂貴的審判。但法律制度繁瑣。在實踐中,業主取消租客的成功可能取決于他對影響警察(或當地幫派成員)施加壓力的影響力。
立法:菲律賓
房東和租客法的最近變化
菲律賓公寓出售
菲律賓民法典[第1654-1688條]為農村和城市土地租賃條件提供了一般準則。但是,土地或財產的所有人應該保持警惕,法律規定在某些情況下應遵守“地方的習俗”。對于擁有近60個民族語言群體的國家來說,習俗可能是不可預測的,特別是在農村地區。
2002年“租賃改革法”(共和國法令第9161號)規定了城市每月租金不超過7,500加元(141美元)的住房單位租金,所有其他地區的房屋租金均為每月4千4千美元。2004年到期,但在租賃市場的較低部分通常仍然遵循這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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