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婚姻財產劃分細則解析
來源:亞洲購房網作者:亞洲購房網時間:2017/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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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婚前協議
如果雙方可以很容易地同意誰獲得什么,總是有所緩解。但是并不總是如此。幾乎總是有離婚后婚姻財產在配偶之間分配的問題。根據泰國法,離婚時的財產可能分為兩類:Sin Suan Tua作為獨立財產和Sin Somros作為婚姻財產。
泰國房地產類型
這些是泰國的房產類型,涉及婚姻財產。當您在泰國離婚時,泰國法院會查看這兩種房產類型。如果您不確定每個屬性屬于哪個屬性,請在線或親自與我們的律師聯系。
單議員被視為婚姻的獨立財產如下:
屬于婚前配偶的財產;
個人用品,衣服或飾品;
配偶在婚姻期間以意愿或禮物獲得的財產;
孔曼(嫁妝)。
被認為是婚姻財產的SIN SOMROS如下:
婚姻期間獲得的財產;
配偶在婚姻期間通過遺囑或禮物獲得的財產;
仙芋果實(分開財產的果實);
如果某房產是否屬于Sin Somros,如有疑問,應被推定為Sin Somros。
罪惡通常是離婚后婚姻財產分割的主體。但有時,即使是仙璇篤也成為爭論的話題。Sin Somros的50-50師是最合理的安排。如果婚姻中??的夫婦投資包括金錢或公司股份,分享就變得不那么困難。然而,房屋和車輛是夫妻在婚姻期間的通常投資,這些投資不能在不改變或失去財產使用和價值的情況下分成兩半。為了達成離婚協議,必須滿足雙方當事人享有財產的妥協。他們也可以選擇出售所有的婚姻財產,并分享銷售收益。
如果您簽訂了泰國婚前協議,請確保您的泰國律師將考慮其中規定的財產分類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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