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征稅:納稅人分為居民和非居民。居民進一步分為非永久性居民或永久居民。居民是居住在日本的,或在日本不斷居住一年以上的人。除了下述國家所得稅外,如果居民在1月1日居住或留在日本時,居民也按上一個日歷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按10%的統一稅率征收居民稅。
非永久性居民。非永久性居民是不屬于日本公民的個人,在過去10年內,在日本境內居住5年以上。非永久性居民須繳納國家所得稅(1)日本來源收入和(2)向日本支付或匯出的外國來源收入,即在日本以外支付的非永久性居民的外國來源收入并沒有匯到日本,不受所得稅。
永久居民。永久性居民是非永久性居民以外的居民,全球收入需繳納國家所得稅。
非居民。非居民是居民以外的個人,僅對日本的來源收入征稅。
已婚夫婦分別進行評估和征稅。
2015年國民收入稅
稅收收入(美元)
稅率
高達1,950,000美元(17,257美元) 5%
1,950,000 - 3,300,000(US $ 29,204) 10%的樂隊超過17,257美元
3,300,000 - 6,950,000美元(61,504美元) 20%的樂隊超過29,204美元
6,950,000 - 9,000,000(79,646美元) 23%的樂隊超過61,504美元
9,000,000 - 18,000,000(159,292美元) 33%的樂隊超過79,646美元
18,000,000 - 40,000,000(353,982美元) 40%的樂隊超過159,292美元
超過40,000,000(353,982美元) 所有收入超過353,982美元,折合45%
2014年國民收入稅
稅收收入(美元)
稅率
高達1,950,000美元(17,257美元) 5%
1,950,000 - 3,300,000(US $ 29,204) 10%的樂隊超過17,257美元
3,300,000 - 6,950,000美元(61,504美元) 20%的樂隊超過29,204美元
6,950,000 - 9,000,000(79,646美元) 23%的樂隊超過61,504美元
9,000,000 - 18,000,000(159,292美元) 33%的樂隊超過79,646美元
超過18,000,000(159,292美元) 所有收入超過159,292美元的40%
日本出售房屋
日本個人所得稅由國家所得稅和當地居民稅組成。居民稅由縣和市政府評估。
應納稅所得額為就業收入,退休收入,不動產租賃收入,林業收入,營業收入,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房地產資產收益,證券資本收益,普通資本收益,偶然收入和雜項收入。
國民所得稅
所得稅以5%至40%的累進稅率征收。
居民稅
日本府府政府和市政府征收居民稅。當地居民總稅率為10%。
非居民不受居民所得稅的限制。
以下可以扣除的應納稅所得額減去所得稅和居民稅負。救濟單獨應用于每個納稅人。
資本增值稅
通過出售短期不動產(即持有不到5年的物業)實現的收益稅額為凈收益的30%,另外還有9%的居民稅,總收入為39 %居民。如果財產是納稅人的個人住所,如果滿足某些條件,則可以從總銷售價中扣除3,000萬日元(265,487美元)。
應納稅所得額按總銷售價格扣除購置成本及相關費用,改善成本和轉移成本計算。
出售持有五年以上財產的凈收益將按15%征稅,另外征收5%居民稅,居民總收入為20%。
由納稅人出售不動產所得的收益,如果該財產持有至少十年,其私人住宅將以特別稅率征稅。基本扣除后,應納稅所得額最高為6億日元(合計530,974美元),稅率為10%,任何超額稅額為15%。
財產稅
征收土地或建筑物評估價值的市稅為1.4%至2.1%。對于用于住宅用途的土地,三分之一的評估值不包括在稅收之內。對于2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用地,從應稅金額中扣除六分之一的評估值。
被排除在財產稅之外,土地的評估價值不得超過30萬日元(2,655美元),而房屋的門檻為20萬日元(1770美元)。
城市規劃稅
城市規劃稅按土地或建筑物評估價值征收0.3%的統一稅率。如果其值小于某些閾值,則該屬性是免除的。城市規劃稅與財產稅一并征收。對于這兩種稅收,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者都應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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